“短期融资券”: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超短期融资券”: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应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业务运营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且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中期票据”: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指境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用于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的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在协会有单独的注册标识GN,注册产品可以为中期票据、定向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基础产品,期限从短期到中长期均可。绿色项目可参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全国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六省九地),陆续出台对绿色债券的财政支持政策,包括贴息、补贴发行费用等,如江苏、四川、厦门、广州、北京中关村等区域。
“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指将债券条款与发行人可持续发展目标挂钩的债务融资工具,通过债券结构设计激励发行人制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满足各类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企业的融资需求。
“碳中和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子品种,主要是指募集资金全部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的债务融资工具。
“投标保函”:是指担保投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不撤标、不改标,中标后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函。
“预付款保函”:是指担保承包商或卖方客户在收到业主或买方支付的预付款后按约定使用预付款、履行合同义务。
“履约保函”:是指担保承包商或卖方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付款保函”:是指担保业主/发包人、买方或其他负有付款义务的客户按时足额支付款项。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是指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业主/发包人出具的,担保建筑施工企业或用工单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留置金保函”:是指向工程承包项目中的业主/发包人、商品买卖中的买方或其他基础交易相对方出具的,用于保证当承包方或卖方客户交付的工程或货物质量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时,承包商或卖方将提前收回的留置金退还给业主/发包人或买方的书面承诺。
“直接租赁”:企业(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设备,民生金融租赁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与承租人签订直接租赁合同,并从设备供应商采购设备,设备供应商交付设备给承租人使用。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租赁期满,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完毕的情况下,民生金融租赁将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售后回租”:企业(承租人)将自有固定资产出售给民生金融租赁,同时与民生金融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固定资产从民生金融租赁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承租人只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民生金融租赁与承租人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满时,由承租人继续租赁或者以约定价格由承租人回购租赁资产。
“经营租赁”:民生金融租赁提供资金投入建设并形成可供客户使用的固定资产,客户再向民生金融租赁租用该固定资产并按期支付租金,租赁期结束后,民生金融租赁拥有租赁物的处置权。
“厂商租赁”:民生金融租赁与租赁物的厂商(生产、制造商)或产业链的核心企业合作,以厂商或核心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为租赁物开展融资租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