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规则变更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持续提升我行个人外汇业务服务水平,我行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系统将于北京时间2012年7月27日23:00—7月28日20:00期间升级,系统升级后我行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规则将有如下变更:
一、增设交易专户:
我行系统升级后,将在您的签约账户内设立一个子账户作为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专户。您每次办理个人外汇实盘交易(含即时交易和挂单交易)前,应将交易资金转入交易专户中,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交易专户中的资金仅可用于个人实盘外汇交易,不可另作其他用途或支取。
(二)如您需要支取交易专户内资金或另作其他用途,您可以向我行下达指令将交易专户中的资金划付至签约账户。
(三)交易专户内的资金,我行按照同期外币活期利率计付利息。
(四)您可通过我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随时办理交易专户资金的划转和查询业务。
二、 重新提交挂单:
如您已经在我行签约办理个人实盘外汇买卖,系统升级后,您在系统升级前的全部未成交挂单将自动失效。系统恢复后您须向我行下达指令,将交易 资金自签约账户转入交易专户,再重新提交挂单;挂单规则不变,仍以您与我行签署的《中国民生银行个人实盘外汇交易业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暂停柜台服务:
系统升级后,我行各网点柜台的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业务的签约、解约、即时交易、挂单交易、交易查询等全部功能,将暂停提供服务。我行恢复提供柜台服务时,将以公告形式告知。
您在办理业务中,如需帮助请随时致电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68。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业务的支持与信赖!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