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领导接待日公告
行领导接待日公告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拓宽金融消费者诉求渠道,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体责任,我分行决定定期开展“行领导接待日”活动。现就本期行领导接待日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 接待时间
2026年1月30日(周五)上午9:30-10:30
二、 接待人员
分行行领导梁凯昌(职务:副行长)
三、 接待地点
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贵宾室
地址:汕头市汕港路1号宝能时代湾2幢首层
四、 预约电话和时间
预约电话:0754-88696591
预约时间:2026年1月29日 8:30-11:30,14:00-17:00
五、 接待内容
(一) 反映在我行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事项;
(二) 反映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等相关事项;
(三) 对本行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的;
(四) 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和困难。
六、 接待要求
来访人员提出投诉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侮辱、辱骂本行接待人员,或情绪激动大声吵闹劝阻不听的,或有醉酒、携带危险物品等情况,我分行有权拒绝接待。
七、 其他规定
(一) 来访人员可以由金融消费者本人提出投诉,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提出投诉。本人提出投诉的应提供以下信息: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联系方式、明确的投诉对象及投诉请求等;受托人员代为提出投诉的应提供以下信息:投诉材料、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原/复印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受托人身份信息、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二) 接待机构对下列投诉不予接收
1.投诉人未提供真实身份,或者没有明确的被投诉人、没有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依据的;
2.投诉人并非金融消费者本人,也未经消费者本人委托的;
3.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金融管理部门、行政部门或者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接收或者处理的;
4.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已经执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
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
2026年1月28日
95568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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